一、
解散和破产清算的异同点有哪些
解散和破产清算的异同点有:解散清算是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二、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多长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一年以上。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三、
企业清算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