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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例分析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宣布破产?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一、

破产案例分析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宣布破产

破产案例分析以下情况企业可以宣布破产: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企业没有进行和解或重整,被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破产。

2.企业进行重整失败。

3.企业进行和解失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

破产清算的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三、

破产债务的偿还顺序

破产后债务清偿的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键词 破产案例分析 破产清算 高级管理人员 破产企业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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